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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采取四条措施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 湖南汨罗红星网
我市采取四条措施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更新时间:2008-6-22    【字体:

                        我市采取四条措施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6月18日至20日,我市举办了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第一期培训班,全市116名乡镇组织委员、政工人事股长参加了集中培训,这标志着我市对全市股所长以上2684名干部进行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培训工作如期如质举办,市委组织部采取了四条有效措施。
一是实行跟班学习管理。市委组织部对每一期培训班均各派负责干部进行跟班学习和管理,对培训班的学习时间、学习纪律和学习活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对迟到、早退或缺勤的干部当场点名,并通报全市。
二是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全方位开展培训质量评估。每期培训班每人发放一张《学习鉴定表》,规定要从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个方面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成效进行考核与评价,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现实表现由党校和组织部门共同出具意见,作出客观的鉴定,学员鉴定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紧紧围绕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工作中心,贴近实际,突出特色,丰富培训课题。培训班采用“菜单式”培训、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手段。培训班除由党校理论教师为主授课外,每期均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讲一堂理论和实践课,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内外专家学者教学,并派专业性强的部门领导干部登台讲授业务课。
四是严格纪律要求。为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分批分期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我市制订了严格的学习纪律。要求参加学习的干部实行“三个转变”, 即参加教育培训期间,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当实现从干部到普通学员的身分转变,从岗位工作到学习培训的转变,从家庭生活到学习生活的转变,按照规定接受教育培训。应参加培训而不参加教育培训而未经组织部门批准而不参加教育培训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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