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超编进人、混编混岗、空挂岗位 “吃空饷”等现象在我省行不通了。最近,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年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并向社会公布人员配备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机构编制实名制是对机构和编制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凡按规定批准成立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定编定员,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
《通知》指出,今年,我省主要是完成全省党政机关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初步建成同一标准的数据库。到2011年,以此数据库为基础,建立省级数据中心,并以省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为依托,实现全省各地各单位通过省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对数据库各项数据进行即时更新、维护、传送、审核等,使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一目了然。
《通知》要求,各单位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必须通过有效形式,将人员配备情况向本单位工作人员或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级别、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纪律要求,确保2011年前完成我省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的任务。在实名制推行的最初阶段,经批准超编的单位可先按实有人员进行登记,力争2011年前将实有人员逐步消化过渡到核定的编制以内。
只有在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准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事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负责工资统发审核的部门才能办理审核手续,财政部门才能核拨人员经费,银行才能开设账户并支付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才能办理相应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医保等手续。 |